建筑資料 主體結構驗收的基本程序
本文檔由 范迪塞爾|r 分享于2010-12-26 21:30
1 在施工單位完成施工內容,并自驗合格的基礎上,施工單位對將驗收的施工的內容進行自評。2 由施工單位報當地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進行主體結構分部的實體檢測報告。3 監理單位對驗收部分檢查工程資料和驗收,并出評估報告。4 由業主向當地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提交結構驗收申請表,申請進行主體結構工程的中間驗收。5 在當地質安站的監督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勘察、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